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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本报讯(记者林婉萍)近日,梅江区科工商务局、区住建局联合江南街道,对辖区内使用燃气的餐饮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,强化燃气安全监管。此次随机走访的多家餐饮经营单位中,均按要求安装了燃气报警器。

  “你们安装了燃气报警装置吗?何时安装的?安装在哪个位置?”每到一处,检查组都详细询问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情况,并严格按照燃气使用标准,对酒店、饭店和个体餐饮等经营场所的燃气使用环境、日常管理、报警器和燃气灶是否保持相应间距等进行全方位检查。对发现的问题,现场记录并要求立即整改,切实将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,筑牢餐饮场所安全屏障。

  “我们是2018年11月安装的燃气报警装置,当时政府有要求,我们也考虑到做餐饮的每天不离炉灶,燃气又不像煤气,它是无色无味的,存在很大安全风险隐患。”江南街道一餐馆负责人劳清云说,自从安装了燃气报警装置,随时可查看泄露情况,还有报警功能。

  梅江区科工商务局副局长李辉标表示,依照国家安全消防法的要求,餐饮场所都要安设燃气报警装置。“从目前整体安装情况去看,使用管道燃气的经营用户报警器安装相对到位,使用瓶装燃气的安装情况稍显不足,特别是小型餐饮场所,亟需加强。”李辉标说,希望各个餐饮场所的经营单位要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,在8月30日前完成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。

  梅江区住建局也呼吁使用燃气的经营用户,应尽快按国家法律规定安装可燃报警装置,并保障其正常使用。“接下来我们也会加强监管,对8月30日后还未安装的,将联合有关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法进行处罚。”梅江区住建局公用事业股负责人彭鑫荣说。

  据了解,梅江区有关部门将加大力度、加快速度,督促广大餐饮场所严格落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,落实各项防范措施,严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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